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迎接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17-11-24 10:08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迎接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17〕5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办〔2017〕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拟于2018年上半年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申报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为做好迎接此次专项评估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照《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推动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我校基层党组织的有效全覆盖,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我校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迎评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学校成立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介晓磊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司林胜 校党委副书记 校长

陈中亚 校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向炜 校党委委员 副校长

    徐茂田 校党委委员 副校长

    辛作义 副校长

    李永春 校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朱 伟 校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郭进福 校党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余俊强 陈文章 李 辉 李兆强 王晓征 

郭文佳  姚润田  刘春卉 郑颖贞 韩 坤    

贾 丽 司永海   侯双霞  卢剑平 王凤娟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7年10月20日至31日)

1. 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组织学习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17〕56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办〔2017〕57号)和《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

2.制定我校《迎接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细化各条款的支撑材料。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所属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细则》。同时,参照学习《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等相关文件。(以上文件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查阅)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6日)

1、校党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逐一进行对照自查。重点围绕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运行机制及制度建设进行查摆问题。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暂不符合或没达到《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的工作,要及时整改落实。需要提交校党委研究的工作,及时向校党委作出汇报,由校党委统一部署、落实。

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对照《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细则》,逐一进行对照自查。重点围绕党员发展与管理、党支部建设、“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落实情况、党建活动场所建设等进行自查。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完善的,进行及时整改。需要提交校党委研究的工作,及时向校党委作出汇报,由校党委统一部署、落实。

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按照《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和《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细则》的要求,分别整理归档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和我校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的支撑材料。撰写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总结。

(三)学校检查阶段(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学校成立若干专家小组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走访、师生访谈等方法,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考察了解。并严格对照《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和《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检查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准备情况。同时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细则》,对各基层党组织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量化打分。

(四)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阶段(2017年12月10日至30日)

1.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深入调研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和《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细则》,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全面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撰写述职报告,作好述职准备。

2.组织述职评议会。述职评议会由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中要求的述职内容,逐一进行述职校领导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点评,同时组织参会人员现场测评。

3.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校党委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和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组前期的专项督导检查情况,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方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题条例》进行问责。

4.推进整改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整改落实。将整改措施列入下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五)档案材料归整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日)

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领导小组成员,严格对照《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和《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细则》各项指标,整理归档评估支撑材料。

(六)向省委高校工委提交申报材料阶段(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适时实施。)

1.提交申报请示。

在对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自评的基础上,向省委高校工委提交我校关于申报基层党组织建设评估的请示,说明我校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迎评工作情况、自查工作情况等。

2.提交自评报告。撰写我校依据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的报告,说明我校自评工作情况。

(七)迎接评估阶段(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适时实施。)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通知精神,适时做好我校迎接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专家组来校实地评估的相关工作。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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